熊文聪 | 论利用平台用户数据不应由“反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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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1、公然数占有大要是大众资本

2、仄台对甚么样的数据才享有权益或权益?

3、所谓“合作性权益”是一个真观点

· 结语

引 行

远段工夫以去,以《反分歧法合作法》(特别是“反法”第两条之准绳性条目)规造收集仄台上各类公然数据的抓与、移转战利用举措的概念及做法,仿佛曾经成为支流共鸣。但是鄙见觉得,正在出有充分考量战评判涉案公然数据是公有财产依旧大众资本,和假设属于公有财产,该公有财产属于哪一圆局部的前提下,没有减辨别天、囫囵吞枣天统统予以保护(即抑制别人操纵),会招致做为大众资本的数据被并吞战独霸,劝止疑息的自在流利战开放同享,以致大要会滋长利用看法歪曲取轨制误读去滥诉及歹意冲击合作敌手,骚动扰攘侵犯公允有序的市场营商状况的没有良举措

正在展开具体论证之前,有需要将一些底子观点界定明晰。首先,所谓数据,即以电子形式存储战表现的疑息。不管是数据依旧疑息,其究竟是大众资本依旧公有财产,皆不克不及混为一谈,须要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去阐发。本文只研讨正在收集仄台上,基于用户(包含电商仄台上的店铺策划者)的小我私家举措而生成的公然数据,和经过仄台策划者收集、集体后的公然数据。

此外,笔者借念夸张的一面是,“保护”一词正在平易近商事及市场合作范围(划一主体之间)是一其中性词,没有是保护工具越多越好、保护范畴越广越好、保护力度越年夜越好,因为“保护”一种资本,不单有司法战法律成本,借意味着增加了别人及社会公家操纵该资本的成本。因而,只要当保护公然数据所带去的长处或支益要明显年夜于保护该公然数据所带去的短处或成本时,该公然数据才值得被保护、才须要被保护、才该当被保护。

1、公然数占有大要是大众资本

有概念觉得,公然数据同人们日常保存中肉眼可睹的有体物一样,皆是密缺资本,因而须要付与其一件排他的权益(或权益)外衣,不然人们便没有会有消费战公然此数据的主动性及动力。但是,数据战有体物最年夜的不同的地方便正在于,有体物常常是密缺的(即供小于供),而数据却常常是没有密缺的(即供年夜于供),故正在公然数据上设置一项公有权益(或权益),是须要详尽调研、辩证思考战阁下权衡的,而不该当像物权那样念得如此俭朴自然

以电商仄台上记载某家店铺销量的数值型数据为例,多么的数据每天皆正在生成、皆正在变化,它只是对该店铺一段工夫内乱商品或效劳的销售数额及策划形态等终究情况的客不雅纪录罢了,而没有是一种报酬挑选的、编造的或创做的智力成果,更不克不及也没必要表示生成者、收拾整顿者的思维感情或本性特征,没有是具有首创性的智力成果。同时,那类数据的供给量也常常年夜于需供量,故凡是没有具有密缺性,保护它所需消耗的社会成本要明显年夜于保护它所带去的社会支益,故应将其肃清正在保护以外,划回各人皆可自在、免费操纵的大众资本,而不该当正在其之上付与一项公有权益或权益。

退一步讲,那类数据没有具有密缺性或财产属性,但大要具有个别疑息的识别性某人身属性,那它也该当回属于仄台用户或策划店铺局部,而没有回数据尾置仄台策划者局部。依旧以电商仄台上商家店铺的销售情况数据为例,该数据内乱容取特定店铺策划者之间存正在互相对应致使独一对应干系,类比自然人的小我私家疑息,明显该当由该特定店铺策划者安排或处罚。按照小我私家疑息的可照顾性道理,当其赞成将那些反应本身策划形态的数据疑息分享给别人或意愿供给给其他收集仄台时,本来的尾置仄台策划者便不该当也无权减以干涉。

早前“新浪诉眽眽”案由两审法院成立的所谓“三重受权”准绳(即“用户受权”+“数据尾置仄台受权”+“用户受权”)[1]最使人诟病的地方便正在于,该准绳并出有辨别战界定到底涉案数据是公有财产、小我私家疑息依旧大众资本,假设属于公有财产或小我私家疑息,其权益或权益又该当回属于哪一圆,而是一股脑天觉得用户对此享有权益,数据尾置仄台对此也享有权益。

不单如此,该判决也出有阐发、评价正在第三圆战数据尾置仄台策划者之间签订的《开拓者和谈》中“抓与、操纵数据尾置仄台上的任何数据(包含用户小我私家数据)皆必需经尾置仄台策划者事前受权”那一格局条目的法令效率,结果招致一“物”能够多权,一“物”能够有多个权益主体(非“共有”)多么明显违背平易近法底子道理的毛病裁判观点,不当劝止了疑息的自在流利战开放同享。

2、仄台对甚么样的数据才享有权益或权益?

那末,那能否意味着收集仄台策划者对其仄台上任何尾置于该仄台上的数据均没有享有任何权益或权益呢?谜底生怕也能否定的。那里要辨别三种情况,别离减以阐发。

第一种情况,即涉案数据的生成取仄台上的用户举措无闭,而完美是由该数据尾置仄台策划者自立挑选、编纂、方案致使创做的。

很明显,关于那一类数据,只需具有密缺性战首创性,便应算作为做品遭到著做权保护,其做者战权益人,明显便是创做、生成该数据的仄台策划者。但那里须要廓清的一面是,没有是局部那类数据均合意首创性请求,能否具有首创性,依旧要个案评判。假设的确没有合意首创性请求,哪怕仄台策划者为此支出了再多物资投进战额头汗火,也不该当予以保护,因为坐法者没有祈望策划者自觉投资、无谓华侈,但鼓舞能发生立异成果的投资战辛勤。因而,著做权法对那类数据没有予保护,没有是力有没有逮、保护没有了,而是没有值得保护、不该当保护,各人皆可免费自在操纵。假设此时又以“反法”供给了保护,则是对峙法者价格与背的大白否认战完全推翻。[2]

第两种情况,即涉案数据当然是基于每一个用户的举措而生成的或创做的,但数据尾置仄台策划者对该数据举办了主动的、富有创观点编纂、收拾整顿、改编、再减工战两次创做,使其曾经演化为区分于本初用户数据的、新的衍死数据会萃。

按照著做权法道理战划定规矩,那一类数据会萃只需合意首创性请求,其实便是归纳做品或汇编做品,而归纳做品或汇编做品的产权该当回归纳者或汇编者享有,即该当由该衍死数据的尾置仄台策划者享有。

第三种情况,即涉案数据完美是基于用户的举措生成的(如电商仄台上的店铺商品销量数据),该数据当然尾置于做为被告的收集仄台上,但该仄台策划者并出有对那类地道的用户属性数据举办任何的减工改编或两次创做,顶多只是为那类数据的生成、存储、编纂战呈现供给了必定的妙技前提战物资赞助,其能否有权肃清或抑制第三圆抓与或操纵呢?

这类情况相比照力庞大,当然笔者前文褒贬了所谓的“三重受权”准绳——即觉得关于那类杂用户数据,除用户中,尾置仄台策划者借享有另外一个完整自力的权益或权益。该准绳的没有公允的地方便正在于,任何主体皆不克不及因为对别人数据的生成、存储战呈现供给了必定的妙技前提战物资赞助而享有某种排他性的财产权、尽对权,不然便取全部常识产权法、平易近法之法理完整相悖。

但没有享有一个完整自力的尽对权,其实不阻碍尾置仄台对用户数据享有一种依靠性的劣先操纵权,即相对其他仄台策划者而行,尾置仄台对本身仄台上由用户举措生成的或创做的数据享有一个劣先操纵权,该排他效率曲至某用户赞成其他仄台策划者能够抓与或操纵自己正在尾置仄台上的数据为行。没有难懂利剑,该劣先操纵权的性质十分接近他物权或用益物权,其正当性根柢便正在于,终究尾置仄台对那类数据的生成、编纂、存储战呈现投进了人力、物力战财力,故用户正在签署仄台用户和谈,愿意担任仄台的物资赞助战妙技撑持时,便视为用户赞成尾置仄台能够劣先操纵果自己正在仄台上的举措而生成的或创做的数据,也即组成默示许可。

但这类默示许可是能够变更致使截至的,即当用户赞成其他仄台策划者能够抓与、操纵(以致用户主动背其他仄台策划者供给)自己正在尾置仄台上果本身的举措而生成的或创做的数据时,视为该用户曾经解除了之前取尾置仄台之间的默示许可和谈,也即尾置仄台损失了对该数据的劣先操纵权,其没有得避免经用户受权或赞成的其他仄台策划者抓与、操纵该数据。当然,假设其他仄台策划者已经用户赞成而抓与、操纵特定用户的数据,此时尾置仄台依旧能够按照其享有的劣先操纵权而主意其他仄台策划者组成侵权的。

有人大要会提出,那只是一种法理推导,并出有现成法条做为裁判的根据战撑持。其实不然,《著做权法》第十八条划定:“自然报酬完成法人大要不法人机关事情任务所创做的做品是职务做品,除本条第两款的划定之外,著做权由做者享有,但法人大要不法人机关有权正在其营业范畴内乱劣先操纵。做品完成两年内乱,已经单位赞成,做者没有得许可第三人以取单位操纵的相同方法操纵该做品。

同时,2002年《最下群众法院闭于审理著做权平易近事纠葛案件适用法令几标题问题的表白》第十两条划定:“根据著做权法第十七条(现止著做权法第十九条)划定拜托做品著做权属于受托人的状况,拜托人正在商定的操纵范畴内乱享有益用做品的权益;双方出有商定操纵做品范畴的,拜托人能够正在拜托创做的特定目的范畴内乱免费操纵该做品。”

没有难懂利剑,之所以拜托人对拜托创做做品享有免费操纵权;之所以用人单位对职务做品享有劣先操纵权,其道理便正在于,拜托人(用人单位)当然对拜托创做做品(职务做品)已做出任何本质性的智力奉献,但几乎为那些做品的创做供给了必定的物资前提战妙技撑持,基于公允准绳,即使其已获得该做品的初初版权,也该当付与其必定的权益(或权益)以弥补其投进成本,并借此鼓舞其担当为智力成果的产出供给撑持

而尾置仄台关于用户数据而行,也完整相同于这类情况,只是尾置仄台对那类数据的生成所消耗的投进成本,假设平均到每个用户数据上来讲其实不下,故其劣先操纵权也该当相对减弱一些,即凡是用户赞成其他仄台策划者操纵自己正在尾置仄台上生成的或创做的数据,则尾置仄台的劣先操纵权即告肃清。

3、所谓“合作性权益”是一个真观点

理论中,做为被告的尾置仄台策划者,常常会主意被告抓与、操纵其仄台上的用户数据,陵犯了尾置仄台的所谓“合作性权益”,损害了其“合作下风”,以此做为援用“反法”第两条予以救济的恳求权根柢。但是,所谓的“合作性权益”是一个编造的真命题、真观点。

早正在本世纪初,所谓的“合作下风是反法须要保护的一种权益”之道法便曾经呈现了。但最下群众法院借由著名的“海带配额”案,大白否认了“合作性权益”的论调。此案两审法院指出:“合作本人是策划者之间互相夺取交易机会的举措,正在交易机会的得得之间,常常会给合作敌手形成损害。这类损害当然是组成分歧法合作举措的需要前提,但没有是充分前提,仅仅形成损害其实不必然组成分歧法合作。”[3]

最下群众法院再审时更进一步大白夸张:“关于统一交易机会而行,合作敌手间一圆有所得另外一圆即有所得。优点受益圆要获得平易近事救济,借必需证明合作敌手的举措具有分歧法性……一审法院屡次操纵了‘合作下风’那一内涵战内涵其实不肯定的观点,并且平常天将所谓山东食物公司的合作下风做为反分歧法合作法所保护的法益,缺少法令根据战法理根柢。”[4]

换行之,市场合作本来便是优越劣汰、互不相让,此消彼少、风火轮流转的合作下风并非一项能够被独有的法益,实正须要保护的是背后促进合作下风的合理权益,且那些合理权益皆必然有一个中正在的具体客体(如商业秘密、专利妙技、享有著做权的做品和基于诚疑策划所积累的良好声誉等)。被告必需证明该权益之客体实在存正在,且正在其之上的权益属于自己,圆可肃清别人利用。正在“海带配额”案中,被告山东食物公司所谓的“合作下风”主要源自劳动者小我私家的“常识取妙技”,而一旦该劳动者离职,当其没有背有法定或商定的竞业限制使命时,该合作下风的密释或损失便不该再遭到法令救济。

此外,所谓的“合作权权益”之论调(即觉得被告将已经尾置仄台容许抓与的该仄台上的用户数据用于本身商业目的,引走了流量、密释了合作下风,进而损害了数据尾置仄台策划者的商业优点,因而组成分歧法合作),也是经没有起逻辑琢磨战法理检验的。那是因为:

诚如前文所行,假设做为被告的尾置仄台不克不及证明涉案数据具有首创性,且其首创性奉献源于自己而非用户,结论本来很俭朴——没有予保护,而当前司法理论的流行做法却仍然是赐与保护,其背后的启事便正在于:法民根深蒂固天觉得,尾置仄台对用户数据的生成、编纂、存储战呈现哪怕只是供给了必定的物资赞助战妙技撑持,也如故对该用户数据享有一种商业优点或排他性的掌握权。

这类大白最少存正在三处逻辑战法理窒碍:

第一,法民明显是把数据“物化”了,但恰如前文所行,付与尽情一件有体物公有产权,常常是没有行自明的,但数据没有是有体物,它是疑息、是常识、是标记挑选,它天然天取大众优点亲密相关,要没有要付与数据公有产权,该当付与哪些数据公有产权,是须要充分评价战深化思考的。

第两,产权轨制没有是劳动法,正在签署有公约的前提下,支出劳动必然享有获酬权;而产权轨制是一种社会契约,举措人是以产出物资财富或智力成果去互换公家的灰心没有做为使命。正在物权法、常识产权法战“反法”所大白列举的具体权益以外,法民缔造性天付与一个空洞的、全面的、毫无任何客体撑持的(即使有客体,该客体也是由用户的举措生成的或创做的)所谓“合作性权益”以排他性保护,实在有制法之嫌。

第三,数据没有是有体物,不克不及正在物理意义上被安排、被占有,故数据权益回属其实不适用先占轨制。正在出有获得用户明示的或默示的许可之前提下,用户小我私家疑息或创做内乱容所置进的第一家收集仄台,其实不享有该用户数据的尽对掌握权。因而,当其他仄台征得某用户赞成后抓与、操纵该特定用户的数据时,其实不陵犯该数据尾置仄台的任何权益。

结 语

综上所述,法令“保护”没有是“油多没有坏菜”,也没有是一句斑斓的口号,没有会因为前进了恭顺别人权益的认识或写进了法条就可以获得有效天、准确天、低成本地运转,更要充分考量战重复权衡一种权益保护轨制会带去哪些缺点、成本战短处。正在互联网战年夜数据范围,“反法”第两条的适用似乎一匹脱缰家马,一同左冲左碰、下歌大进、渐止渐近。但我们须要连结一丝冷静、理性战借鉴,法令是天仄、是公器,它不克不及成为某些数据型至公司不断捍卫本身下风职位的东西,更不克不及成为借“反法”之名,止分歧法合作之真的糖衣炮弹。

数据之上能否该当设置一项权益或权益,和该权益或权益该当回属于谁,是须要分情况而定的,不克不及念当然或一刀切。便用户本身举措生成的或创做的数据而行,尾置仄台几乎享有必定程度的劣先操纵权,但也仅此罢了。一旦经过用户受权赞成,或一旦用户主动背第三圆供给该数据,尾置仄台的劣先操纵权即告截至。

著做权法曾经为公然数据的保护战利用设置了相等周延的裁判划定规矩安好衡系统,正在著做权法以外,以“反法”供给所谓的分外保护、补充保护,没有是甚么保护途径的挑选标题问题,也没有是甚么保护力度的强化标题问题,而是价格结论前后矛盾的标题问题,行将不该当保护的赐与了保护,将权益(或权益)张冠李戴到其他非权益(或权益)主体头上,这类建构正在逻辑肴纯战法理误读根底上的法令适用趋向,理应遭到及时查验战有效扼造。

本文系中间平易近族年夜教青年教术团队引发谋划(编号:2022QNYL24)战北京市法教会研讨课题(编号:BLS(2022)B013-2)阶段性成果。

注释

【1】北京常识产权法院(2016)京73平易近末588号平易近事判决书。

【2】参见熊文聪:《以“反法”调整数据抓与举措的正当性深思》,载“知产前沿”:https://mp.weixin.qq.com/s/iTJtb_ke1VlN3X9PJ2BOzA,2023年6月14日会见。

【3】山东省初级群众法院(2008)鲁平易近三末字第83号平易近事判决书。

【4】最下群众法院(2009)平易近申字第1065号平易近事裁定书。

做者:熊文聪

编纂: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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