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网报道]据台湾“中心社”等台媒报道,台南市学甲区10日破晓一连发生2起枪击案,歹徒共扫射88枪,检方随后拘提一名共犯(共同犯罪人)郭姓夫君到案,台南地方法院裁定其以2万元新台币(约合4575元人民币)交保并限定住居。对于这一裁定,检方提出抗告(对于法院裁定提出不平,称作抗告),台南地方法院18日晚重新裁定郭以6万元(约合13725元人民币)交保并限定住居。对此,有岛内网友以为这个裁定“非常谬妄”;也有人称,台湾已酿成犯罪天国。

台湾“中心社”报道称,郭姓夫君和身份不详人士同谋,由身份不详的枪手骑乘摩托车,本月10日破晓2时58分先向学甲区一公司修建物扫射58枪、再于3时6分向学甲区市议员服务处铁门扫射30枪后,扬长而去。
台南地检署后拘提郭姓夫君到案,审判后以违背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及吓唬罪,向台南地方法院申请羁押。台南地方法院11日以为郭姓夫君虽犯罪怀疑庞大,且尚有枪手未到案,有串证疑虑,但因部门究竟明白,裁定以具保取代羁押。
报道称,对于台南地方法院的裁定,台南地检署不平因此向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提起抗告。18日晚,台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郭姓夫君以新台币6万元新台币交保及限定住居。案件仍可抗告。
对于这一效果,令一些岛内网友质疑:“台湾已酿成犯罪天国,规矩人自求多福。”“6万,这法院真是锋利啊!”

有人称,“以后会不会每天有人上街试枪?各人出门要不要穿防弹衣?”

另有人在脸书留言:“好自制啊!”

“非常谬妄的交保”,更有人称,我想问一下台南地院的法官,假如有人去法官你家开了88枪,你会让他交保吗?台湾司法简直可以说是全天下的笑话,到底法律是在保障大众照旧犯罪怀疑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