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30 日,北京市规划和天然资源委员会官方微信表现,北京市《关于存量国有建立用土地活使用的引导意见(试行)》(下称《引导意见》)发布实行,旨在统筹推进存量国有建立用土地活使用,为都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用用地保障。

《引导意见》精密围绕 " 四个中央 " 都会战略定位," 以促进规划实行、促进资源要素节省集约使用为总目的,对峙规划引领,充实发挥当局引导和市场设置作用,补齐都会公共办法短板,促进财产转型升级,推动都会可连续发展。"
对于存量国有建立用土地活,《引导意见》提出,鼓励原地皮利用权人通过自主、团结等方式盘活使用;原地皮利用权人无继承开辟建立意愿的,可通过地皮二级市场转让或当局收储(可带地上修建物)方式盘活使用。
必要留意的是,《引导意见》表现:" 鼓励国有企业探索建立专业平台公司,通过腾退、整合等方式,对企业所属地皮、房屋资源举行统筹再使用。"
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意见》则表现:" 重点功能区及近况轨道站点周边,鼓励使用近况修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年初的北京市当局工作陈诉,本年北京将 " 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连性稳固性,做好住房供地保障,筹集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 15 万套。"
别的,《引导意见》还规定,对高精尖、轨道微中央等立体复合开辟项目予以优先保障。
逐日经济消息